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租房首次提取申请材料
一、办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:08:00-11:30,下午:14:30-17:30;星期三:晚18:30-21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二、办理地点
普洱市政务中心大厅(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)一层住房公积金1-6号窗口
三、受理条件
无房缴存职工租赁住房
四、申请材料
1、未实现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
身份证
本人银行储蓄卡(一类卡)或存折
无自住住房承诺书
2、提取人已婚身份证
本人银行储蓄卡(一类卡)或存折
配偶身份证
结婚证
3、信息不共享
身份证
本人银行储蓄卡(一类卡)或存折
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